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天津市食品商贩卫生管理办法(试行)(已废止)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16:37:17  浏览:9847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天津市食品商贩卫生管理办法(试行)(已废止)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


天津市食品商贩卫生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


(1984年10月21日天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对食品商贩卫生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食品商贩,包括城乡国营、集体、个体等出摊、设点、设亭、出车流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第三条 凡在本市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商贩,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和本办法。
第四条 食品商贩必须先取得所在区、县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发给的卫生许可证,然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或变更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方可经营。无卫生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发给营业执照。
第五条 食品商贩卫生许可证发放范围如下:
(一)制售粮食制品的;
(二)制售熏、烤、炸、酱、卤制的畜、禽肉类、蛋类及水产品类食品的;
(三)制售冷热饮料及食品的;
(四)制售糕点、酒类及糖类制品的;
(五)制售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允许经营的其他食品的;
第六条 外地来本市经营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内食品的商贩,必须持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向所到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登记后,方可经营。
第七条 食品商贩在经营时,必须出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健康合格证。
第八条 卫生许可证,每年审查验证一次,发证办法由市卫生局另行规定。
第九条 食品商贩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售卖食品的摊、车、亭要专用,并应配备合格的防蝇、防尘设施;
(二)售卖食品的人员,要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
(三)容器、工具要每日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四)售卖直接入口食品要用工具持取,包装物料要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条 经营熟肉类制品的商贩,只准许由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确认的加工单位或专业户进货。
市区食品商贩不得从事牲畜屠宰业务。
第十一条 禁止食品商贩经营下列食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第七条规定的食品;
(二)熟海蟹、熟白虾;
(三)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确认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第十二条 食品商贩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食品卫生培训,组织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应积极配合。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食品商贩,食品卫生监督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第三十七条至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执行任务时要出示证件。对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1985年1月1日起试行。



1984年10月21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金砖四国”领导人俄罗斯叶卡捷琳堡会晤联合声明

中国 巴西 俄罗斯 印度


“金砖四国”领导人俄罗斯叶卡捷琳堡会晤联合声明




  2009年6月16日,中国、巴西、俄罗斯和印度“金砖四国”领导人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举行首次正式会晤,并发表《“金砖四国”领导人俄罗斯叶卡捷琳堡会晤联合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金砖四国”领导人俄罗斯叶卡捷琳堡会晤联合声明

2009年6月16日

  我们,巴西联邦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印度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人于2009年6月16日在叶卡捷琳堡举行会晤,讨论了当今全球经济形势和发展领域的紧迫问题,以及进一步加强“金砖四国”合作的前景。

  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1、我们强调,二十国集团领导人金融峰会在应对金融危机方面发挥了中心作用,峰会有助于促进各国在国际经济和金融领域的合作、政策协调和政治对话。

  2、我们呼吁所有国家和相关国际组织积极落实2009年4月2日在伦敦召开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金融峰会共识。我们将在彼此之间并同其他伙伴开展密切合作,确保2009年9月在匹兹堡举行的二十国集团峰会在采取集体行动方面取得更多进展。我们期待2009年6月24日至26日在纽约举行的联合国“世界金融和经济危机及其对发展的影响高级别会议”取得成功。

  3、我们承诺推动国际金融机构改革,使其体现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应提高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机构中的发言权和代表性。国际金融机构负责人和高级领导层选举应遵循公开、透明、择优原则。我们强烈认为应建立一个稳定的、可预期的、更加多元化的国际货币体系。

  4、我们确信,一个改革后的金融经济体系应包含以下原则:

  ——国际金融机构的决策和执行过程应民主、透明;

  ——坚实的法律基础;

  ——各国监管机构和国际标准制定机构活动互不抵触;

  ——加强风险管理和监管实践。

  5、我们认识到国际贸易和外国直接投资对全球经济复苏的重要作用。我们呼吁各方共同努力改善国际贸易和投资环境。我们敦促各方保持多边贸易体系稳定,遏制贸易保护主义,并推动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取得全面、平衡的成果。

  6、最贫困国家受金融危机影响最为严重。国际社会需要加强向这些国家提供流动性支持的力度,努力将危机对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发达国家应兑现官方发展援助占其国民总收入0.7%的承诺,进一步向发展中国家增加援助、减免债务、开放市场和转让技术。

  7、实施《里约宣言》《21世纪议程》及多边环境条约中所强调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应成为改变经济发展模式的主要方向。

  8、我们支持各国,包括能源生产国、消费国和过境国,在能源领域加强协调与合作,以降低不确定性,确保能源稳定性与可持续性。我们支持能源资源供给的多元化,包括可再生能源,支持能源过境通道的安全,支持加强新能源的投资和基础设施。

  9、我们支持在能效领域开展国际合作。我们愿根据“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就应对气候变化开展建设性对话,并将有关措施与落实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任务相结合。

  10、我们重申四国愿在关键的社会领域加强合作,增加国际人道主义援助,降低灾害风险。我们注意到今天发表的全球粮食安全声明,这是四国通过多边努力为实现上述目标作出的重要贡献。

  11、我们重申愿加强科技和教育合作,参与基础研究和研发高技术。

  12、我们强调并支持,在国际法治、平等合作、互相尊重、由各国协调行动和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更加民主和公正的多极世界。我们重申支持通过政治和外交手段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13、我们强烈谴责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无论何人、何地,均无任何理由采取恐怖行动。我们注意到联合国大会仍在讨论《全面反恐条约》草案,呼吁尽快通过。

  14、我们致力于推动多边外交,支持联合国在应对全球性威胁和挑战方面发挥中心作用。为此,我们重申,需要对联合国进行全面改革,使其更具效率,更有效地应对当今全球性挑战。我们重申,重视印度和巴西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理解并支持他们希望在联合国发挥更大作用的愿望。

  15、我们将以循序渐进、积极务实、开放透明的方式推动四国对话与合作。“金砖四国”对话与合作不仅符合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而且有利于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16、俄罗斯、印度、中国欢迎巴西愿于2010年承办下一次“金砖四国”领导人会晤。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苏工商〔2000〕88号请示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苏工商〔2000〕88号请示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是否超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请示》(苏工商〔2000〕8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其中所指的贿赂既包括行贿也包括受贿。对于有关当事人在商品购销中收受贿赂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进行查处。
二、“帐外暗中”是构成回扣的必要条件而不是构成其他商业贿赂行为的必要条件。



2000年10月18日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