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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人事部、民政部关于保持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稳定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20:24:18  浏览:9018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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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人事部、民政部关于保持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稳定的通知

劳动部 人事部 民政部


劳动部、人事部、民政部关于保持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稳定的通知
劳动部、人事部、民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保持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稳定的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劳动、人事、民政等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研究包括管理体制在内的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社会保险工作关系到改革、
发展、稳定的大局,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必须有计划、分步骤、积极稳妥地进行。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社会保险工作目前仍保持劳动部门负责城镇企业、人事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民政部门负责农村(含乡镇企业)的分工负责体制。请各地区务必保持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稳定。对社
会保险制度改革有何建议可以向国务院报告,如需改变现行管理体制和国家的政策规定要按规定报批,不得各行其是,以免引起混乱,贻误当前工作。



1994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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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摄电影、电视有关文物的暂行规定

文化部


关于拍摄电影、电视有关文物的暂行规定

1985年4月19日,文化部

近年来,拍摄文物古迹电影、电视和使用文物古迹作为场景拍摄故事片、电视剧的现象日益增多,从而损坏文物古迹,损害国家权益的事件亦时有发生。为了确保文物古迹的安全,维护国家权益,特对利用文物古迹拍摄电影电视片的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拍摄故事片(电视剧等,下同)
(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古建筑(包括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和革命纪念建筑物等,下同),可以使用其室外作为拍摄场景,室内一律不得作为拍摄场景。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可以适当放宽。但有壁画、彩塑、悬塑、浮雕、雕龙柱、楠木殿(房)等重要文物的古建筑,不能提供作为拍摄内景。哪些古建筑可以提供作为拍摄内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决定。
(三)市、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的提供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按(二)所述原则决定。
(四)古建筑之屋顶,宫墙、院墙之墙脊,有壁画、雕刻之墙壁、走廊,以及保护范围内之古塔、古树、石碑、假山、雕刻物等附属文物,均不得作为演员格斗、攀登、跳跃、碰撞等的实景使用。亦不得因拍片而变动或损伤原物的色泽和形状。
(五)文博单位的馆藏藏品,一律不得提供作为拍摄电影、电视片的服装、道具使用。
二、关于拍摄纪录片(科教、风光片等下同)
(一)拍摄纪录片,一般不得移动原有文物的陈列位置;确须移动文物时,应征得管理文物的基层单位同意并由他们委派专业人员进行。
(二)拍摄壁画、彩塑、书画、纺织品、漆器、彩绘等文物,不得使用强光灯。
三、审批权限
(一)拍摄故事片,须一月前提出申请并提供分镜头剧本,列明使用某古建筑室外场地拍摄某场戏,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北京故宫由文化部文物局审批。
(二)拍摄纪录片,须一月前提出申请并提供分镜头剧本。申请须开列拍摄文物的具体项目、镜头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中央直属博物馆,由文化部文物局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
(三)国内单位要求拍摄考古发掘现场,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批。
(四)有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参加的摄制组去非开放地区拍摄的,应先征得外事、公安、军事部门同意后,始得向文物部门提出申请。
四、拍摄单位在开拍前,应向文物管理的基层单位交验授权单位批准的函件并与基层单位签订保护文物的协议书,由基层单位安排拍摄时间。在保证文物不受损坏的前提下,基层单位应积极协助拍摄单位做好拍摄工作。不交验授权单位批准函件的,基层单位有权拒绝拍摄。
五、拍摄过程中,拍摄单位负责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防止发生意外;文物基层单位应指派本单位工作人员在场监督,以确保协议的执行和文物的安全。
六、文物基层单位如发现拍摄单位有超出批准项目或不遵守协议书的行为,有权制止继续拍摄。
七、不论拍摄哪种类型的文物片,拍摄单位应向管理文物的基层单位支付文物保养费;对协助拍摄的文物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应支付劳务费;为拍片影响观众参观造成文物基层单位减少收入的,应支付补偿费。支付费用的标准应适当,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制订(北京故宫由故宫博物院制订)。
八、凡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进行拍摄者,文物基层单位可给予没收胶片、罚款等处分,对文物有损伤者,要追究摄制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的法律责任。文物工作者循私造成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进行拍摄和对文物有损伤者,从重处理。
九、本规定适用于国内和中外(包括港、台、澳)合作拍片,过去颁发的有关拍摄文物电影、电视的规定即行废止。


龟兔赛跑与知识产权运营

《伊索寓言》里有则故事,说兔子嘲笑乌龟的腿短,走路慢悠悠的,但是乌龟却说,别看你跑起来快得像一阵风,但是如果赛跑我一定能赢你,兔子认为乌龟吹牛,便和乌龟赛跑。乌龟虽然很慢,但它一刻不停坚持不懈往终点跑去,而兔子没有把比赛放在心上,跑到途中躺下来呼呼睡觉,等它醒来,奋力快跑却发现乌龟已经到了终点。这就是龟兔赛跑的故事,我们很小的时候都听过,后来龟兔赛跑的故事被改编成很多的版本。说兔子不服又要比,乌龟说好,不过我来选场地,乌龟选在山坡上,比赛开始,乌龟一缩身顺势就滚到山脚下,而兔子前腿短而后腿长极不适往山下跑,结果一下就摔成了重伤,这场比赛兔子当然又是输家。兔子好了以后还要比,这次乌龟选在河边,要从河这边跑到河那边,乌龟游了过去,而兔子只能在岸边干瞪眼。讥笑别人行动迟缓就说慢得像个乌龟,而说人行动迅速就说像只兔子一样,乌龟和兔子在速度上先天具有天壤之别,但是不可思议的是乌龟和兔子在速度比赛中几次都是乌龟赢了。

一、乌龟赢在规则上
乌龟和兔子按常规来比赛,乌龟先天注定就是失败者,而且无论乌龟后天怎么努力练习永远比不过兔子跑得快。寓言故事中的乌龟和兔子比赛赢了,是因为小兔子的大意与轻敌,乌龟利用兔子睡觉的时间,勤勤恳恳往前跑,但是在现代的商业竞争中,这样的机会几乎没有了,再大的跨国公司也不敢大意。但是乌龟和兔子各有各的看家本领,也各有短处,只要改变规则能以长短比人短处,自然就可以获得胜利,在第二次和第三次的龟兔赛跑中,胜利者还是乌龟,乌龟的赢在规则的制定上,通过制定对自己有利的规则,来取得胜利。第一次乌龟赢在对手的大意,其后乌龟赢在规则的制定上。

二、我们先天不足
从这个故事引申到知识产权经营的话题会给我们很大的启示,在对知识产权的占有上,我们的企业和跨国公司相比,犹如乌龟和兔子比速度,我们绝对的先天不足,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国资委下属的国有特大型企业专利总和不到4万件,远远比不上一家大型跨国公司专利拥有量。但是在WTO规则框架下,我们不得不面临与跨国公司的直接竞争,乌龟要和兔子赛跑,我们一败再败,从目前来看在与跨国公司的竞争中我们始终处劣势。我们庞大的DVD产业在国外公司知识产权规则的挤压下几乎全线崩溃,许多的产业我们实际是为国外跨国公司打工,我们很多产品销售价格的百分之几十要交给跨国公司做专利费,我们组织成千上万的工人辛辛苦苦生产的利润绝不超过十个点,但是拥有知识产权却可以坐收百分之几十,那简直就是暴利。

在现有的很多行业中,我们处处受制于跨国公司知识产权的打压,我们的专利拥有量及开发能力远远比不上跨国公司,我们无法在短期内实现突破。在新的高新领域跨国公司早已在其他高端领域跑马圈地布置了专利阵,我们自行开发也面临跨国公司竖起的知识产权铜墙铁壁,我们在专利的开发上可能长期都无法逾越,按这样的常规比赛的规则“乌龟”永无出头之日,我们的企业可能永远只能沦为跨国公司的血汗工厂。

三、我们要用规则取胜
齐国大将军田忌喜欢赛马,但是其马无论上中下每等都略逊于齐王的马,所以和齐王的赛马中每次都输。孙膑告诉田忌用下等马冒充上等马,与齐王的上等马比赛。用上等马与齐王的中等马比赛,用中等马和齐王的下等马比赛,结果以二比一取得了胜利。后来,孙膑被任命为军师,挥指军队,改善齐军的作战方法,齐军在与别国军队的战争中因此屡屡取胜。弱小的局面不是一下子就可以改变,但是如果改变固有的策略,也能轻易得到胜利。

尽管知识产权制度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这个制度推动了科技的迅猛发展,但是这个制度起源于西方,在西方工业国家已经运行了几百年。而我国,真正恢复使用知识产权制度才只有短短的二三十年。尽管无论在知识产权的占有上,还是在开发能力上我们都无法与跨国公司相抗衡,我们先天非常的不足,与跨国公司竞争我们犹如乌龟和兔子赛跑。我们不必气馁,孙膑没有改变既定的弱势,只是变换了组合方式,就取得了胜利;乌龟不是将精力放到努力提高自己的跑步速度上,只是主动把握规则的制定就屡屡获得胜利。

知识产权运营是一种商务竞争手段,商场如战场,谁把握了战机谁就占主动,就具有话语权。我们的知识产权运营方案要充分正视现实,在我们与跨国公司的比拼中,我们不能用常规的思维,不能从常规的角度和跨国公司进行比拼,也不要总将眼光放到自己的短处上,扬长避短。我们不能强攻就要智取,我实力比拼不过你,那就想办法改变规则,通过制定利于自己的规则来取胜。在现代商务战争中,游戏规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可能永远由强者制定,把握战机,充分利益智慧的规则为自己赢得胜利。

作者:王律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级会员
电话:010-51662214,电邮:51662214@sohu.com, 网站:www.516622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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